保大公司7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3%):
1、销售1号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2000元,价税款暂未收到。
2、预收2号产品货款200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3、用银行存款1500元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
4、发出2号产品100台,不含税单价3000元,对方用已银行存款补付尾款。
5、结转本月已销1、2号产品的销售成本(其中1号产品生产成本164000元,2号产品生产成本265000元)。
6、经计算本月销售产品应交消费税1600元。
7、月底收到销售1号产品50台货款113000元,存入银行。
8、销售材料一批,不含税价46800元,银行收材料款30000元,余款对方暂欠。
9、结转上述材料销售成本28500元。
10、企业退还出借包装物押金1600元,银行存款付讫。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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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0 | 提问时间:2020 05/31 13:20
1借应收账款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13000
2020 05/3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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