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且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 日内,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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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0 05/22 15:17
你好 个人综合所得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不是3月末哦 。
2020 05/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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