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三方合作协议,甲方是国企,乙方有自己的屠宰车间和冻库,乙方负责屠宰,甲方要给乙方付委托加工费(包含工人工资和加工费),丙方是商贸公司,丙方负责采购牦牛和销售牛肉(销售是丙方的渠道提成高些.如果是甲方的渠道销售则甲方提成),收购发票是开到丙方。
第一问题:老师丙方和乙方会计都是我屠宰分割这一块是在乙方做,还是在丙方做
第二收购发票开到丙方合理吗?
我现在就是不知道如何做账,没有做过屠宰方面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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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0 05/19 10:47
第一问题建议按照三方协议的具体内容分清楚各家的责任义务,如果乙方的义务就是屠宰分割,在乙方做没有问题。
第二问题,开发票需要满足“三流合一”的要求,即现金流、物流和发票要统一。如果丙方出钱购买,货物也运送到丙方,给丙方开发票就没有问题。
2020 05/1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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