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老师,您好: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C产品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2×17年9月20日,甲公司将上述C产品对外出售30%,售价为13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9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剩余70%的C产品账面价值=(200-30)×70%=119(万元),为什么是减去30,卖掉30%不是冲减掉了9万元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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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0 05/08 11:31
你好!剩余的账面价值也可以这样计算,=200*(1-30%)-30*(1-30%)=(200-60)-(30-9)=119,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2020 05/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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