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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开了一张普票,做了收入。现在对方不打算付钱了,但是对方发票已经遗失了,请问还可以作废吗?账要怎么处理?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0 05/06 16:32
张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不可以作废的,只要跨月了就不能作废了。 如果对方不付钱的话,可以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020 05/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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