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 年 12月 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乙公司”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为60万元,“预收账款—丙公司”明细科目贷方余额为4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万元。2019 年 12月
(1)5日,向乙公司销售L 产品 2000件,商品标价22万元,因乙公司成批购买, 给予2万元商业折扣,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产品已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
(2)15日,将设备租赁给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上月已预收丙公司定金40万元,其余款项尚未收到
(3)25日收回上年度已作为坏账转销的丁公司应收账款4万元,款项存入银行。
(4)31日年末按照应收账款的5%计提坏账准备
1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2根据资料(2)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根据(3)编制坏账转销相关会计分录
4根据(4)计算本月坏账准备
5根据期初资料1-4计算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中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期末余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0 05/05 19:20
22.6万
借 应收账款 22.6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万
应交税费 增值税 2.6万
借 应收账款 4
贷 坏账准备 4
借 银行存款 4
贷 应收账款 4
60+22.6+27.8-4=106.4*5%-3=2.32
应收账款 106.4-5.32
预收账款 0
2020 05/0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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