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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20 04/27 14:54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020 04/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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