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宁宁公司2014年4月委托飞宇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5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4月2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4月15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0000元。宁宁公司和飞宇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3、4月20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500元。 4、4月28日,上述商品5000件(每件计划成本14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宁宁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发出、支付加工费、支付有关税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等业务的会计分录。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0 04/27 10:12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 贷原材料60000
2020 04/27 10:23
13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