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文件说:“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这样填写《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时,这里就是填写收入减计的10%是吗?而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吧?比如这个月取得托育收入10万元,按照政策在填写A201010表23.1列时就填10万*10%,是吗?而不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0%计入这一列,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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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0 04/19 19:19
您好,您这题还有疑问吗
2020 04/19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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