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
10%。材料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20X1年6月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委托加工原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
元,支协安付加工费0000元增值税为1300元,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
抵扣;受托方代扣代交其贵消费税20000元。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全
部收回,将直接出售,加工费和税金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2)收回的委托加工原材料全部出售,收取价款00000元,增值税
26000元,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0 04/17 17:13
借 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 原材料 10000
借 委托加工物资 10000+20000
应交 税费 1300
贷 银行存款
借 库存商品 40000
贷 委托加工物资 40000
借 银行存款 226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贷 应交税费
你这数据有点没全,我按我的理解带上去的。
2020 04/1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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