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传媒公司,就是招聘主播过来直播的。我们不和主播签署劳动合同,我想问下我们代扣主播的所得税应该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呢?因为其他公司很多都是按照工资薪金代扣的,但是我们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我们不知道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她们为什么能按照工资薪金经营代扣。如果按照劳务报酬,那么扣除的税费又太高了,百分之二十,主播心理接受不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希望老师能帮忙解决我们的困扰。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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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0 04/13 13:33
你好,按规定应该是按劳务费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0 04/1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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