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的哪些费用可以进项抵扣呢?是全部需要取得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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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0 04/13 11:32
一般纳税人企业近期员工出差取得住宿费和改签费退票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旅客运输费(专票、电子发票、 飞机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进项可以抵扣。住宿费是要专票的。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020 04/1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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