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务报酬所得,不超4000的部分是-800计税的,为什么下面的题目是减20%呢?李某为甲公司设计部经理,为乙公司提供设计,收入3000元,其收入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A.3000-800=2200B.3000×20%=600C.3000×(1-20%)=2400D.3000×70%×(1-20%)=1680答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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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0 04/05 17:23
你好,如果是平时预缴是,不超4000的部分是-800计税的,如果是计算综合所得时,是直接减除20%来计算的,
2020 04/0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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