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这一明细科目是如何核算的?一直想不明白这个明细科目如何核算。看准则的内容,主要是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经费、发放的补助。
以食堂为例,是不是这样核算呢?一、食堂设备的折旧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二、发放、分配厨工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三、日常开销,比如买大米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四,期末分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9 | 提问时间:2014 10/12 11:26
基本是对的,你这样做就可以了
2014 10/1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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