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20年1月2月属于小规模纳税人,3月开始变成一般纳税人,4月初在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勾选了所属期为3月的所有进项发票,勾选的发票的开具时间都在2020年3月1日到3月31日之间,勾选申请统计进行确认时出现如图提示,尝试点击延期抵扣勾选按钮后,显示可延期抵扣勾选的所属期有2020年1月和2月两个所属期,请问我是否应该进行1月和2月的延期抵扣勾选?如果要进行勾选,1月所属期和2月所属期我分别应该勾选对方在什么时间段内给我们公司开具的发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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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0 04/03 09:20
就是说,你如果勾选后,必须在三月期间抵扣进项税。
2020 04/0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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