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房租费的问题请教一下,去年11、12月份房租费(无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房租费5000(11月份)
管理费用-房租费5000(12月份)
贷:其他应付款-房东10000
今年1月份收到房租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5000(1月份)
预付账款15000(2、3、4月份)
营业外支出1000
贷:其他应付款21000
后面每月分摊房租费: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这样做有什么影响吗?11、12月份的凭证附件可以复制1月份收到的发票复印件粘贴在后面吗?因为房租费一直未付,只能挂其他应付款,如果不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只能计入管理费用,一坨计入管理费用也不合适,所以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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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0 04/01 20:13
你好!
可以的,没有影响的,这样处理是对的
2020 04/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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