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
问题一:个人独资企业,给投资人也就是老板,发放工资,可以抵扣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么?具体如何操作。
问题二:如果给老板发工资,只发工资缴纳个税,不上社保可以么?或者是,在本企业开工资,在别的企业或社保中心缴纳社保,这样可以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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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0 03/27 13:46
1.可以税前扣除。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要交社保的,如果在别的单位交了可以不交
2020 03/27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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