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六联,抵扣联和报税联次不用盖章吗,公司成立以来,我一直以为需要,税务大厅不盖章也过不去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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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0 03/20 22:5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因此,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其他联次可以加盖发票专用章。
2020 03/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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