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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三题,再追追索权是3个月,2018.9.15付款了,那就是2018.12.15日的期限,答案是D,不理解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0 03/17 10:48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对于出票人或实际付款人之外的前手再追索是3个月,出票人和实际付款人的时限是2年。
2020 03/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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