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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票据追索权的时间问题 ,3天,3个月, 和6个月 , 第一次追索,自承兑时银行不付款,3天内进行追索 , 再追索有个3个月的期限,这个是啥意思, 第一次追索也有6个月,这又是啥意思, 期间与起算日。此项时效的期间也为6个月,起算日为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1 06/04 17:28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三个月和六个月,那个指的是你在这个期间内要行使追索权,否则你就丧失追索权了。三天指的是按规定,你要在三天内通知前手,如果没有在三天内通知对他造成损失,你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1 06/0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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