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2017年7月1日,甲公司以一批存货换入乙公司一项土地使用权,该批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75万元,另收取乙公司支付补价47万元。甲公司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7年度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为( )万元。
A.15
B.12.72
C.30
D.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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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0 03/16 22:42
您好
甲公司取得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1075×(1 16%)-47=1200(万元),
2017年度应摊销的金额=1200/40×6/12=15(万元)
2020 03/1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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