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19年1月份,用对公户支付给房东房租费用,银行单上写了备注,房租两个字,但是,是转给房东个人的款,也就是公对私转账,无法取得发票,然后分录:借管理费用-房租,这个到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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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0 03/04 09:27
因为没有取得发票,汇缴应当调整。
2020 03/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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