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如:A公司2005年亏损290万元,按税法规定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06年盈利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2007年盈利1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08年盈利7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则2009年度的未弥补亏损为:???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0 02/22 12:43
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05年-2009年没有超过5年 因此,2005是-300 2006是-300+40=-260 2007,2008也是类似的 以此,其2009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则为:-300+40+100+65=-95万元。
2020 02/22 13:02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