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能用父母名下的房子做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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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2/20 11:15
不可以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020 02/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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