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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请问答案是先履行抗辩权,还是后履行抗辩权?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0 02/10 15:37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乙属于后履行义务一方,是后履行抗辩权
2020 02/1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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