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4、某税务师事务所2018年接受某生产企业委托,代理该企业增值税纳税事宜。5月,该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100万元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在咨询税务师时,税务师认为增值税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16万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填报。对于该事项,税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A、税务师的判断是正确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B、税务师事务所要代企业缴纳1.6万元的税款及滞纳金 C、税务师事务所会被处以4万元的罚款 D、税务师事务所会被处以8万元的罚款 请问这道题怎么解,求解题思路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0 02/03 15:47
张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选C。因为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 50%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该项业务中,注册税务师解答错误,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而非进项税转出。如果该商品有正常售价,应该按售价乘以适用税率,扣除进项税后补税;如果没有售价,那该企业应该补缴的增值税=100×(1+10%)×17%-17=1.70(万元),所以税务师事务所可能会被处以 0.85 万元以上 5.10 万元(50%以上,3 倍以下)以下的罚款;本题中,只有选项 C 在该区间内。
2020 02/03 15:58
5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