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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关于平销返利行为,实务中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0 01/23 11:45
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 销售返利的主要形式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情况是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以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2020 01/2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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