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的损失账务处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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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0 01/19 16:55
你好,同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0 01/1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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