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申报填写利润表时的上期金额是填写报表中的本年累计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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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19 12/28 16:30
若您适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且属于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在编制《利润表》时,“本月金额”应填写当季最后一个月的相关数据。例:一季度《利润表》“本月金额”应填写3月份当月数据,“本年累计金额”应填写1-3月份数据。
若您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利润表》时,“本期金额”应填报本年1月至填报截至所属月份的累计数,“上期金额”应填去年同期数,《现金流量表》也按照此规则填写。例:二季度《利润表》“本期金额”应填写1-6月份数据,“上期金额”应填写上年度1-6月份数据。
2019 12/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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