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分录到底是怎么样的 怎么有些直接库存商品转出 有些是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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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19 12/18 22:35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均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要按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两者会计分录有区别,用于集体福利不确认收入,而作为个人福利要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如下:
一、企业以其自产产品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
1、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发放货物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19 12/1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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