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账务:11月份缴纳2019年残保金,就是一部分自己支付,一部分财政授权支付,11月份财政给我残保金额度到账2000元,我提了额度发送银行,然后到税局缴残保金共4500元,银行扣款4500元,11月忘了再提单位自提的残保金,然后跨月12月份在公用经费里提额度2500元。请问11月份和12月份凭证怎么做?可否把11月份单子拿来12月份做?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19 12/11 21:3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可以将11月单子拿 到12月作为费用预提 处理的。
2019 12/11 21:39
5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