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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预付卡销售*加油卡充值,这样的发票能税前扣除吗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19 12/10 10:05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您好,对于加油卡发售方:发售时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原规定未要求开具“不征税”发票,建议加油卡预收款参照现行单用途卡、多用途卡规定,开具“不征税”发票)。加油后,不同于单用途或多用途卡使用后不得开具发票,发售方可凭实际实际加油记录向购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卡方:购卡时,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作“预付账款”处理,加油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根据用途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符合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
2019 12/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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