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建筑业,2019年的工资每月预提,(预提时,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申报个税也是根据预提工资申报个税,期间如果有职工借支工资我计入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等到2019年12月月底,我一次性发工资,拿其他应收款冲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这样操作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最后预提的实际支付之间形成的差异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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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07 | 提问时间:2019 12/01 17:20
您好
分录这样写可以的 预提的实际支付之间形成的差异做分录调整 少计提了补计提 多计提了冲销
个人所得税的话 没有发放的月份零申报 发放后按照发放的工资总额申报
2019 12/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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