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最新政策是什么?什么样的可以减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19 11/21 15:09
小规模月报不超过10万 季报不超过30万普票免增值税和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
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2019 11/21 15:1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