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7月份成立,7月采购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进项留底2000元;8月采购原材料进项留底3000元;7月、8月都没有生产和销售;9月开始生产货物,9月底出口日本,9月当期进项税额为4000元,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为30万元。9月末我的进项留底税额是2000+3000+4000=9000元,对吗?10月份,进项1000元,有一笔内销产品 销项为6000元,那么,我问的是,10月底,应纳税额是多少?出口进项抵顶内销应纳税额是多少?10月底的留底税额是多少?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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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19 11/15 08:22
你好!麻烦提供下公司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谢谢!
2019 11/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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