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开了一张58000的发票给公司,但是这个58000是我全年的收入,现在对方公司要预扣预缴我的个税,按劳务报酬综合所得,58000*(1-20%)*20%,那我一年才赚58000,他扣我这么多个税合理吗?按工资薪金所得来算的话5000是起征点,那一年下来的免征额也有6万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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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19 11/08 11:39
你这是预交,你多交的部分汇算清缴时可以退的
2019 11/0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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