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星用工,我有个疑义,在建筑企业,很多工人是在这个企业的工地做几天,在那个企业的工地做几天,或者企业有需要时就叫,工地大的可能做几个月,工地小的就做几天。按工地结算工资,均摊到月,月工资不超过5000。这是按劳务报酬代理申报个税,还是按工资薪金申报?因为工人流动性大,可以只做工资表,不在个税系统申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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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19 11/06 17:08
你好,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不可以不申报
2019 11/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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