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企业从期关联方接受的债资比为2:1。超过标准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什么叫超标准,权益投资为1350万,债权为450万,1:3超标准了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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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19 11/02 23:15
你好,就是说借款本金不能超过权益投资的2两倍,如果超过,税法不认,比如你说的权益投资为1350万,债权为450万,1:3是没有超过的
2019 11/02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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