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有形动产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填写备注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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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19 10/30 17:14
你好 动产是可以不用备注的 不动产需要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019 10/30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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