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老师,税局在2019年3月调了下我司17年的一笔收入(之前是全部在17年确认),改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17年确认,一部分18年确认。之后按照他的调整重新对17、18年汇算清缴申报并补税。那么现在我是否要更改17、18年的财务凭证和报表,按税局的更改要求分别再17、18年确认,拆开并重新装订凭证报表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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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2019 10/10 11:10
不需要更改17-18年凭证和报表了。也不需要重装装订凭证了。重新保存好汇算清缴表,并将补税的分录处理在19年即可
2019 10/1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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