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老师啊,为什么不考虑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稿酬所得额不是=收入*(1-20%)*20%*70%。吗,有点懵了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19 10/10 11:07
金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您好,学员,在计算扣除限额时是已30000×(1-20%)为基础计算的,在后续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才是【收入*(1-20%)-捐赠限额】*20%*70%。
2019 10/10 11:24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