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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转让2017年自建的写字楼,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土地增值税计算中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全额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41万元(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开发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答案, 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1000-50)÷(1+11%)×11%=905.86(万元),里面1000-50什么意思?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19 10/04 22:23
苳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2019 10/0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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