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从烟叶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0×(1+10%)×(1+20%)×10%=10.56(万元)
答案没看懂,10%和20%是从哪里得来?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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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19 09/23 13:04
您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10%=(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烟叶税税率20%)*10%扣除率。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0%,原因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18〕75号)规定,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19 09/2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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