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司是新开业酒店,进项税额较大,认证后一直留低,因财务人员不懂加计低减,所以一直享受过这个政策,请问,9月可以把之前的销项税额加计递减吗?该怎么做呢?本月还有进项认证留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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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19 08/30 06:35
你好,可以一次性合并加减抵减的,但是因为进项大于销项的,只要在申报表附表四里填表就好,现在不用做凭证的
2019 08/30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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