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这个分录没走损益类科目,
企业所得税为何说不能税前扣除呢?
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0.jpg)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19 08/26 15:01
您好,我个人认为这里写的就是多此一举。
因为“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是在计算出来企业所得税后,才会分配的。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根本就还没知道,所以不存在的。
2019 08/26 15: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