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有个甲方把主合同200万的工程承包给乙方,然后乙又和丙签订了80万的劳务分包合同,现在都必须到施工当地去预交0.02的税,因为80万的劳务分包合同已经预交了0.02的税,所以主合同预交的时候在税务局减了80万,主合同只预交了120万的0.02,外金证证明上写的执行金额还是200万,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开200万0.09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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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19 08/14 09:49
可以开具200万的专票 但是是差额纳税 按照180万为基数算出税金
2019 08/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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