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企业,是营改增后的新项目,是一般纳税人,在项目所在预交的2个点时,是不是可以把减去分包的再预交,比如,我要向甲方开100,我收到了分包的60,我是不是可以(100-60)/1.09*0.02这样预交,那在企业所在地又是怎么样交的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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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0 05/12 16:38
你好,同学。
可以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2020 05/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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