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劳务公司,由教育局拨款给我们,其中包含了工资及员工社保,我们负责派劳务人员到各所学校食堂服务。现在我们公司劳务人员有600多个,所以升为了一般纳税人,企税也享受不到优惠了。现在我们想分别人再找几个公司把劳务外包出去,是想到人员分散了,可转为小规企业 。想请教老师这样可行吗,有必要吗?还有就是劳务外包后这部份外包人员的社保由哪个公司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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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19 07/18 11:11
可以分包,分包后由分包企业缴纳社保。
2019 07/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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