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为什么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计算摊销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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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19 07/17 16:24
房屋或者建筑物装修支出实际就是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六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果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两个条件的,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后续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会计上,房屋或者建筑物的装修费用,如果符合资本化处理,则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或租入固定资产的长期待摊费用中,通过折旧或摊销形式税前扣除。如果符合费用化支出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一次性税前扣除。如营业场所的装修费用,由于装修后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明显流入,应资本化处理。原来装修拆除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而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的装修费用,一般属于修理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2019 07/1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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