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老师您好,打扰了。请教您,预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1、不含税收入(预收款/1.09)*1.5%,还是2、(含税预收款-预缴增值税)*1.5%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19 07/12 12:35
沐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对于这一点,税务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按照不含税收入的一定比率预交,实际操作中一般选择第二种方法。
2019 07/12 12:38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